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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度过半,在这半年里,自上而下的信用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出台了一部部重要政策文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2024年上半年里,各部门各地区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1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信用修复“一件事”明确4条具体事项: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归集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4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在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条例》共7章53条。
《条例》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验结果、消费投诉等信息,依法对违法失信经营者实施惩戒。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有关工作做出工作部署。
1.《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
2.《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包括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以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五个方面。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在信用评价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组织开展信用评价,不得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不得根据经营主体的所在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采取差异化的信用监管措施,没有法定依据不得限制经营主体参考使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自主权。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4年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印发《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深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家政企业、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和信用记录,引导更多消费者使用“家政信用查”。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上进行实名认证,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探索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做好家政服务人员的背景审查信息服务工作。依托“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持续做好家政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
《关于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的通知》,以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快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征信投诉办理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规程》立足我国征信市场发展实际,坚持依法合规、便民利民、精准救济、高效履职基本原则,从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投诉管辖、精简投诉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文书等方面对征信投诉办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
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部门规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信用修复的类型、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修复、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统一平台、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适用等4方面做了说明。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重点举措》提出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持续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多项涉及“信用”相关的工作。
《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遵循质量和金融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突出质量要素的作用,按照“信息采集、信用评估、贷款服务、贷后管理”的质量融资增信实施全流程进行部署。《通知》提出,运用企业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验证,实现对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各环节信息的动态精准掌握,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切实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计划》要求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强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据归集和分析,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57号),提出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过程中,强化审管衔接,创新大数据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工作协同,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
《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要立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重点领域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委托双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及整改等情况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信用管理和结果应用。各地要积极应用数据分析,推动医疗服务领域信用监督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审核责任,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项目信息录入及审核规则,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业绩录入工作实施审核、监督管理。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项目。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提出,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支持金融机构间共享风控类数据,融合分析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发挥金融科技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支撑提升金融机构反欺诈、反洗钱能力,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法》从审慎设置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载体等三方面对信用信息公开做出了要求。
《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细化风险评审,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鼓励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加强授信管理和贷款资金用途监控。
《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包含六大方面内容,制定细则90条。其中,在第四部分“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新型标准体系、着重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中第37条提出: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支撑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地方信用立法
今年以来,地方信用立法加速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社会信用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港澳台除外)层面,天津、上海、重庆、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江西、浙江、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广东、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广西、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已发布相关条例草案,处于征求意见状态;安徽,福建等地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
编辑 : 张毅能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源点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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